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评审流程详解
一、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分数线
高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,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%,即60分。这意味着,考生在每门科目中只要达到60分即可视为合格。然而,部分地区可能会设置省内合格标准,这一标准通常低于60分。具体的标准请以当地通知为准,如果考生能够通过省内的合格线,也视为考试通过。
二、高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
对于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考生,将获得成绩合格证明,该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。通过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评审的考生,可以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。需要注意的是,仅通过省合格线的考生,其成绩的有效期较短,有的地区甚至仅当年有效。因此,计划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考生应尽早准备评审材料,特别是论文和业绩方面的材料。
三、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
根据往年的评审规律,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大致如下:
1. 个人申报,递交材料
- 考生在收到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后,应按要求进行申报。通常情况下,考生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,登录各地的评审系统,填写并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。
2. 单位组织推荐(非所有地区)
-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学历、资历、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,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。
3. 向委员会提交材料
-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。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。
4. 高级经济师评审资格审核
-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,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评人员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。部分地区还可能在官网上进行公示。
5. 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/组织面试答辩
-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或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,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。需要注意的是,各地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有所不同,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。考生应及时关注参评地区的人社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。
6. 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
- 评审结束后,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为5—10天。
7. 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
- 公示结束后,对没有异议的人员将被授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。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,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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